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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电子信息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指南》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4-05-06 16:02:26|浏览:131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广西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制定一批满足电子信息行业创新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增加广西电子信息标准的有效供给,推动广西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广西电子信息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一)开放、透明、公平原则。各单位在申报制定团体标准过程中,要尽量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二)以需求为导向原则。各单位要找准团体标准制定需求,紧密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主动对接重大工程和产业政策,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三)坚持原创性、高质量原则。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单位作用,创新制定未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

  二、立项范围

  (一)网络通信设备领域标准;

  (二)手机零部件及终端领域标准;

  (三)新型显示领域标准;

  (四)智能终端领域标准;

  (五)光通信及微波通信设备领域标准;

  (六)汽车电子领域标准;

  (七)电声领域标准;

  (八)智能家居领域标准;

  (九) 网络安全领域标准;

  (十)机房项目运维标准;

  (十一)电子信息类应用标准等;

  (十二)其它电子信息产业相关技术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行政主管部门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等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单位组建标准工作组,如果企业为第一牵头起草单位,原则上必须联合1家研究机构申报(提出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需为协(学)会会员单位)。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函、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知情同意证明(第一起草单位之外的所有起草单位均需提供,模板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全年均可申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立项申请函参见附件3)(发至广西电子学会邮箱msc2@gxdzxh.cn)及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广西电子学会(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4号2号阅览楼6楼607室)。

  (五)广西标准化协会和广西电子学会将组织立项论证,根据论证结果下达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可以申报标准创新贡献奖。

  联系人:广西标准化协会(黄林华,15977731569)

      广西电子学会(黄永彰,13807801401)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电子信息行业团体标 准制修订立项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知情同意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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